使用说明:
1. 本通知单由安环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隐患后填写并下发,一式两份,签发部门与接收部门各留存一份。
2. 一般隐患整改期限不超过3天,较大隐患不超过7天,重大隐患须立即停工整改并上报。
3. 整改完成后由责任部门提交整改报告,安环部组织复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闭环。
4. 逾期未整改的,按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获取完整版,请添加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