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检查清单编制依据《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
注:1.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特种设备等有关行业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2.通用治理流程:①逐项排查并登记(主要负责人审核);②于发现后3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报告;③制定治理方案(责任、资金、措施、期限);④对于无法保证安全的立即停建停产停运并撤人;⑤治理结束后组织评估并报告;⑥向职代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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