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028-85180971
 
 
ZHENGHE RESEARCH
正和研究
正和研究
8月1日起,消防安全标志新国标实施,您的电厂准备好了吗?
发布时间:2026-07-24 15:05:00

2026年8月1日,GB 13495.3—2026《消防安全标志 第3部分:设置要求》正式生效,替代旧版GB 15630—1995。

这次修订最引人关注的变化在于: "安全出口"标志牌被明确要求采用内光源形式。电厂里常见的蓄光型、反光贴纸式、不发光的出口标识。对于发电企业而言,必须尽快开展合规排查与整改工作。


▼登录电规知了,查看下载标准原文▼

成都正和电规知了



01新规划重点:四项强制要求

此次标准修订聚焦电力生产等高风险场景,核心目标是提升火灾断电、浓烟环境下的疏散可视性。四大关键要求如下:

(一)内光源成为硬性门槛新标准将"安全出口"标志的定义明确为内部发光型消防安全标志。蓄光自发光型、反光印刷型等传统产品,不再被认可为合规的安全出口标识,必须替换为自带电源的内发光产品。

(二)材质与安装有刚性规范室内非内光源标志基材限定为金属板或有机板;室外标志必须采用金属材质;安全出口标志的安装位置也有明确规定:上边缘不高于门框,侧边距门框≥0.1米。

(三)型号匹配空间尺度标志型号按安装高度与最大观察距离划分为1-7号:净高低于3.5米的场所选用≥4号,3.5-4.5米场所选用≥5号,超过4.5米场所选用≥6号。这一量化要求旨在消除"小牌子配大空间"的视觉盲区。

(四)应急性能有明确参数内光源标志需满足:断电后5秒内自动点亮,应急发光持续时间≥30分钟(且不低于场所疏散所需时间),表面亮度≥5cd/m²,确保浓烟中仍可辨识。



02电厂四类重点整改区域

电力生产环境具有设备密集、通道狭长、地下空间多、火灾易产生浓烟等特点,属于新规重点监管:

核心生产区域

集控室、电子设备间、配电室、电缆夹层、汽机房、锅炉房、磨煤机层、输煤廊道、灰渣泵房等巡检作业关键通道,必须全面更换为内光源安全出口标志。

高危危化区域

燃油泵房、氢站、化学品库、储能电站舱室、加气加氢站等场所,火灾风险高、疏散要求严苛,需按最高标准配置内光源标志及疏散指示系统。

地下封闭空间

地下循环水泵房、电缆隧道、综合管廊、储煤筒仓底层等区域,自然采光不足、烟气难以扩散,是疏散可视性的薄弱环节,出口标志必须具备断电持续发光能力。

人员聚集场所

办公楼、班组休息室、培训室、职工宿舍、食堂、库房等公共区域的安全出口,同样纳入整改范围,确保全厂区合规覆盖。



03三大误区,避免踩坑

误区一:有应急照明就不用换标志?

错误。应急照明提供的是地面照度,安全出口标志解决的是出口位置识别,两者功能不同、标准各异,必须同时满足各自要求。

误区二:蓄光型可以替代内光源?

不可以。新标准仅将蓄光型定位为辅助补充,安全出口主标志必须是内光源型,蓄光标识不能独立作为安全出口标志使用,只能用于疏散路径的辅助指引。

误区三:室外出口可以不设置吗?

不可以。新标准未对室外安全出口给予豁免,所有"安全出口"标志均需执行内光源要求,且室外环境还需满足防水、防腐、金属基材等附加条件。


留给发电企业的整改窗口期已经非常有限。

建议电厂开展全厂排查,摸清现有标志的数量和差距,制定分批整改计划。优先处理重点场所,逐步覆盖全厂。



添加好友,回复“消防标志排查”

获取解决方案

成都正和公司